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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新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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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郑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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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5-06-03
新郑市教育局
2025年度新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中心《关于组织2025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郑教规评〔2025〕12号)的通知,本学期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测试将于6月12日、13日在各学校举行。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试工作,为确保本次考试圆满顺利完成。特制定2025年度新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试工作,坚决杜绝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成立2025年度新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东阳(新郑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高志永(新郑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王红伟(新郑市教师发展中心职成教研室主任)
成 员: 郭建伟(新郑市教师发展中心职成教研室书记)
侯亚坤(新郑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副科长)
董占峰(新郑市教师发展中心职成教研室副主任)
苏建业(新郑市教师发展中心职成教研室副主任)
刘 禹(新郑市教师发展中心职成教研室教研员)
各职业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
各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校也要成立本校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全面部署组织协调考试管理工作。
三、考试时间
于2025年6月份组织新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学校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科目 时间 | 上 午 | 下 午 | |
6月12日 | 8:30—10:00 | 10:30—12:00 | 14:30—16:30 |
| 思想政治 | 数学 | 语文 |
6月13日 | 8:30-10:00 | 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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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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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科目及人数
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参加2025年度公共基础课测试的学校有7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人数8968人。其中新郑市中专1541人、郑州城轨中专2869人、郑州时代科技中专2101人、郑州西亚斯中专847人、郑州好想你经济管理中专171人,郑州长城科技中专1415人,新郑航空科技中专24人。
五、考试形式
考试均实行闭卷考试,由郑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统一命题。纸质试卷均由学校自行印制、保存。
六、备案要求
(一)考试前备案要求
1.方案名称:《XX学校2025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方案内容及要求:
(1)考试机构: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人员名单、保密员(须备注各位成员职务与联系方式);
(2)专用邮箱:接收试卷及考后发送试卷答案的教务处邮箱;
(3)考试安排:考试须严格按照郑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规定时间进行,不得擅自安排考试时间。
(4)考试工作流程;
(5)考生信息:方案须写明每个年级学生人数,填写考试学生基础信息(见考试通知);
(6)各校必须设置“保密员”,配“保密柜”。保密员负责管理试卷的打印、密封、装订、保管等相关工作;
(7)民办学校需要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及许可证本年度年检合格页。
3. 各校需填写《考点诚信承诺书》,要求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提交;
4.方案上报时间:2025年5月30日—5月31日
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方案发送至电子邮箱:123499869@qq.com。
(二)考试后备案要求
1.《XX学校2025年度学业水平考试》考务会、巡视过程、考场诚信布置等照片6张;
2.试卷答案将在考试结束后发送至各校备案邮箱,试卷批改由各校自行组织。试卷须由学校统一保管,便于我室进行抽检。最终成绩按照《XX学校2025年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附件4)上报;
3.各校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总体情况汇总上报新郑市职成教研室。上报邮箱:123499869@qq.com。上报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七、巡视安排
本次考试巡考由新郑职成教研室组织人员进行巡视,并填写巡视记录表。各考点自行组织巡考人员对考场进行巡考,并认真填写巡考记录。
八、考场布置
1.考点外20米设立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考场布置情况专人检查落实,所有的黑板擦干净,所有的张贴物要清除或覆盖干净,考场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考试前门外应张贴考场序号(第**考场)以及本考场准考证号与姓名对照表,考试座位上应张贴考生座位号(01-30,尾数考室按实际排定座位号张贴)。
3.每晌考试结束后,确保考场清洁、卫生。
九、考试安排考卷取、送安排
根据各学校的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考试流程进行组织。考试流程进行拍照存档。
十、监考、巡考要求
(一)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监考教师于考试开考前三十分钟到各校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认真核对本场试卷科目是否与考试安排表上的一致确认无误后在领取试卷登记表上签字。
3.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必须佩带“监考牌”,手机不得带入考场。
4.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核对应试学生人数并要求学生按一定顺序就座,清理课堂、桌面可擦除字迹,将纸张、书本、书包、手机等物品集中放在教室前面,确保学生座位周围没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其它物品。
5.提醒学生在试卷规定处填写好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班级等信息,监考教师检查各位学生填涂卡时是否正确。
6.监考教师应忠于职守、严肃认真、精力集中,在考场内不要吸烟、阅读书报、接打电话和谈笑,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监考教师所站位置要有利于监考。
7.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允许迟到的学生入场,学生进入考场并接触试卷后在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准交卷退场。
8.监考教师发现企图作弊的学生应及时给予警告。如已构成作弊事实者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并将学生证件、试卷及有关作弊的证据在考试结束后送交到教务处。
9.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按时交卷,对拒不交卷的学生应强行收缴或宣布试卷作废。在不便收卷的情况下可要求学生把试卷扣在桌面上。收完试卷后仍应清点检查学生是否漏写姓名或者填涂卡方式不正确,如发现卷数与实考人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0.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后要直接将试卷送交教务处并在回收试卷登记表上签字。
(二)巡考要求
1.各考点组织本校人员对各考场进行巡考,并认真填写巡考记录;
2.巡考人员要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熟悉学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及考场分布等情况;
3.巡考人员必须佩戴“巡考牌”进出考场,应保持安静不影响考生答卷;
4.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一次以上。
(三)巡考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2.检查考场布置及考生座位排序是否合理科学,如发现问题督促监考人员及时处理;
3.监督监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考场纪律是否良好。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及时处理。
4.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十一、试卷评阅
评卷、阅卷。
各学校自行组织阅卷、登记成绩,按照郑州市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中心要求上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