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 作者:许茹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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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2-03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同学们:

岁末将至,寒意渐浓,伴随着冬日的脚步,愉快的寒假生活已开启。这是孩子们放松身心、陪伴家人的美好时光,更是筑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违法犯罪的关键时期。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社会的未来,守护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特此致信,提醒各位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与学校携手为孩子们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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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行为边界与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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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定与处置原则,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也明确了家长作为监护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寒假期间,孩子们脱离了学校的日常监管,自由支配时间增多,若缺乏正确引导和有效约束,容易因一时冲动、好奇盲从,出现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甚至触碰违法犯罪的红线,此类行为不仅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也会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二、警惕不良行为,严守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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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寒假期间未成年人活动特点,依据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提醒各位家长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一是严禁孩子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不得故意挑衅、恐吓他人,不得参与结伙斗殴等违法行为。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有此类行为的,虽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会留下违法记录,影响其升学、就业等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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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禁孩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不得损坏他人财物、公共设施等,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三是严禁孩子违反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喧哗吵闹、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出入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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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严禁孩子携带管制器具,不得非法携带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家长要定期检查孩子的物品,及时收缴危险物品,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引导孩子规范自身言行,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传播不良言论,自觉遵守网络文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规范网络行为,避免因言语不当引发矛盾纠纷。

三、履行监护职责,做好正面引导

各位家长,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履行监护责任是法律赋予的义务,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键。

在此,我们向各位家长发出倡议:一是强化法治教育,主动学习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普及法律知识,让孩子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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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合理安排孩子的寒假生活,监督孩子的出行轨迹,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发现孩子有不良苗头时,要及时提醒、耐心教育、坚决纠正,不溺爱、不纵容,不推卸监护责任。

三是注重正面引导,多陪伴孩子,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尊重孩子的合理需求,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倾听孩子的心声,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孩子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自律意识,鼓励孩子参与读书、运动、志愿服务等积极健康的活动,丰富课余生活,远离不良诱惑。

四是主动沟通联动,密切与学校的联系,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期间的表现,若发现孩子有异常行为或困惑,主动与学校沟通协商,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共同帮助孩子解决问题,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四、共育共识:凝聚多方力量,守护美好童年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位家长,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的温暖陪伴、学校的精心教育,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寒假期间,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用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引导孩子远离违法犯罪,守护孩子的美好童年,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