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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18-06-29 浏览量: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近期,我省少数中等职业学校发生了严重违反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通过中介机构安排学生实习、学校与中介机构以“小时工”形式合伙侵吞实习学生利益、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等严重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纠正少数学校的错误行为,确保学生实习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要求,建立规范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生实习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实习管理中的“无三方协议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学生基本权利保障“六不得”、实习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规定,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实习突发事件,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坚决制止、及时纠正违规组织学生实习行为。结合我省实际和近期发生的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况,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严格执行《规定》的基础上,树立规矩意识、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做到“六个禁止”:禁止学校或实习学生以任何名义(包括勤工俭学)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禁止学校与中介机构以“小时工”形式合伙侵吞实习学生利益;禁止安排、接受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禁止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禁止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禁忌性岗位实习;禁止强制实习学生加班、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对于已经发生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令行禁止、立行立改;造成恶劣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学生实习管理的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和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生实习安全的监督检查。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履行学生实习管理主体责任,校长是学生实习安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实习的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是“具体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规定》和“六个禁止”的要求,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其责任。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发生严重问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相关项目评审、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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